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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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学校后勤服务费测算、预算和结算工作,对后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发包或招投标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考核。

《关于学院(系)公用房物业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大校办〔2010〕13号)、《浙江大学预防处理气象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党委发〔2010〕3号)、《浙江大学突发停水电燃气蒸汽事件就急预案》(党委发〔2010〕4号)

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物业管理、班车服务、搬迁车辆等服务的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