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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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学校对后勤集团、新宇集团等后勤单位的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协调后勤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浙江大学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浙大发〔2006〕23号)

对后勤单位工作实施过程及结果的检查、监督及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