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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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学校历史文物建筑保护管理相关工作任务。

负责全校历史文物建筑情况的梳理工作,做好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历史文物建筑相关信息公开、使用单位管理责任落实、监督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浙江大学修缮管理办法》(浙大发后〔2012〕1号)、《浙江大学修缮工程实施细则》(浙大发后〔2012〕2号)

会同后勤处做好历史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报批工作。

配合计财处、后勤处做好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工作。

会同后勤处做好历史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