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制度依据
负责家具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家具固定资产的增置、调剂、报废报损等日常管理及盘点核对工作。
《浙江大学家具资产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12月修订)》(浙大发房〔2014〕16号)
负责学校办公家具、教师公寓家具配置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负责学校教学、办公、教师公寓家具采购计划制定与采购工作。
负责校部机关、部分直属机构办公家具及大楼门厅、廊道等公共部位家具配置工作。
承担校部机关、教师公寓的家具收发,报废家具清运,公共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等家具维修等工作任务。
承担学校校庆、迎新报到、开学典礼、招聘会等大型活动家具提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