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制度依据
负责博士后、访问学者、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博士后流动站建站申报及评估工作、科学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及联谊工作等。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9﹞28号)、《浙江大学关于实施择优资助海外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的通知》(浙大发人﹝2009﹞56号);《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浙大发人﹝1999﹞35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4﹞6号);《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负责报送我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发布浙江大学访问学者招生简章,接受访问学者申请并落实好导师、访问学者注册报到、在校期间的服务与管理(中期检查等)、期满考核、结业离校等工作。
负责劳务派遣员工新增计划的审核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经费整理、考核等日常管理及数据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