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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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

负责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与奖惩,含各类奖教金评选、学术道德建设等工作。

《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浙大发人﹝2013﹞26号)、《浙江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和请假制度》(浙大发人﹝1999﹞62号)

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