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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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

负责学校各类人员聘用、培养、评聘、考核、福利等人事制度的方案拟定与具体实施工作。

《浙江大学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职责(试行)》 (浙大发﹝2006﹞23号)

负责对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提出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承办全校行政干部的任免和行政机构设置的拟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