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计划财务处反馈如下:
关于自购材料、办公用品需要备案的问题,已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9月25日发布相关通知,一是简化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师生采购办公用品无需办理备案;二是优化科研材料备案手续,3000元以下的小额材料可免除备案手续,按原方式报销。目前系统正在进一步优化备案手续。
计财处表示,将进一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流程。
据了解,计划财务处与你做了电话沟通,你表示理解。
感谢你的来信!祝愉快顺利!
关于财务报销9月17日起采购材料需经过采购平台办理的一点小建议 |
尊敬的校长先生:
您好!最近我在报销材料费发票的时候发现自9月17日起采购化学品、材料或者办公用品需经过“浙江大学化学品与材料采购平台”办理,如果已经自行采购的,需要在平台备案,并打印“自购备案预约报销单。填写信息里面需要详细提供厂家的详细信息以及原因。
对此,针对我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我觉得实际操作上具有一些问题。第一条就是不适用于小批量购买材料的情况。在实际设计制作样品的时候,我们不可避免会购买小批量元件,例如直流电源模块,蓝牙模块等。这类产品通常是在淘宝等渠道购买,供货渠道主要也是在这上面。系统里面需要填写厂家相关信息,可他们多数不愿意再提供更多信息,这就无法完成填写。同时多张发票信息填写会增加额外负担。
第二条就是,随着发票信息填写正规化,多数发票都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尤其是电子票),可能不必再额外填写。
第三条就是,这套系统更适用于金额较大的发票。
同学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计划财务处反馈如下:
关于自购材料、办公用品需要备案的问题,已会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9月25日发布相关通知,一是简化办公用品采购流程,师生采购办公用品无需办理备案;二是优化科研材料备案手续,3000元以下的小额材料可免除备案手续,按原方式报销。目前系统正在进一步优化备案手续。
计财处表示,将进一步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流程。
据了解,计划财务处与你做了电话沟通,你表示理解。
感谢你的来信!祝愉快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