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安全保卫处反馈如下:
已与你做了沟通交流和解释,核实相关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校内道路由学校保卫部门负责管理,但保卫部门没有执法权,不能采取交警部门常用的执法措施,无法对机动车校内超速行为做出有效的震慑处罚,导致校内超速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竖立明显的限速标志、主干道路上设置减速带、加强巡逻人员对交通安全的管理等,但收效不太明显,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技术防范的力度,主要道路上的机动车测速装置已经安装完成,即将投入使用,届时我们将对超速行驶的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超速行为的发生。
人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交通安全的维护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教职员工驾驶员自觉做到文明驾驶,杜绝在校园内超速行驶的危险行为。
感谢你的来信。祝愉快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