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和建议:
(之前在老的网址发过一封,未能确认是否发送成功,故重发一封。如有重复,请忽略!)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本人有两个月的学校部分研究生补助未发,希望补发,谢谢!
事情经过:11月10日左右,与实验室同学交流后,本人发现11月的学校补助未能到账。随后几天,前往西溪和紫金港计财报销中心,均被告知不属于他们管辖,不受理。于11月15日,在计财处一位老师提醒下,与研究生院负责补助的徐敏娜老师取得联系。被告知可能因为未注册,暂停补助。并表示11月的不再补发,补注册完成后12月的自动续发。
随后本人外出参与学术会议。11月20日左右去系办补注册,系办老师告知无法登入,需要去紫金港研究生院补办。次日,到达研究生院。补注册老师外出出差,需要延迟补办。同时现场咨询徐敏娜老师,徐老师告知12月的补助名单已经提交,我12月的补助无法在12月发放。但在完成补注册后,邮件告知她,她会在1月补发我12月的补助(即1月发12月、1月两个月补助,11月不补)。
11月25日左右,我补注册完成,并邮件发给徐老师。
但至今天1月11日,整整3个月,我只收到1个月的补助。并没有徐老师说的11月不补,12月的在1月补发的承诺发生。
几点疑问:
1、本人遗忘注册,愿意承担责任。我原本接受11月不补,12月在1月补的处理结果。但是为何承诺的12月补发也没有实现?
2、未注册可能的后果,包括停发补助。我在校8年(本科4年,研究生4年),为何从来没有任何人告知可能的后果?而且在未提前告知后果的情况下,进行处罚,是否算合理的程序?
3、本人遗忘注册,为何没有任何人提醒我,或者与我确认我究竟为何尚未注册?在有系里的人证物证(摄像头)表明开学后我一直在系里进行科研工作的情况下,因为遗忘注册就说我可能不在校,不发补助是否合适?
4、我去紫金港补办注册,是11月中的事情。以12月的名单已提交为由,不进行12月的补发,是否合理?是否有减少自己工作,增加学生困扰的嫌疑?
几点诉求
1、从10月5日左右的补助,到1月5日的补助,期间整整90天我只有导师部分的几百元收入支撑生活。造成了不小的生活麻烦。希望能补发原本应发的两个月学校部分补助,共计4200元。
2、明确学生未注册时,到底谁来负责后续的联系和提醒事宜。
3、提前告知学生注册的重要性,和后续可能带来的处理结果。做到提前告知,而不是处理完了再告知。这样没有任何意义。
4、研究生院小部分老师,态度冷淡,工作不积极。不能帮学生解决困难,还增加负担。
回复内容:
同学: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研究生工作部回复如下:
1.按时注册是一个研究生应尽的义务,作为已经在校八年的学生来说,注册意味着什么应该不是问题了。关于注册,每学期我们都会向各院系研究生科反馈未注册学生名单并要求各院系提醒未注册学生及时注册,而且在关于“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和微信公众号的“资助指南”中都有强调。2015年开始,不注册的研究生不发岗位助学金是学校的有关规定,所以停发岗位助学金这一点请你理解。
目前你已经补注册了,学校会按规定发给你应得的岗位助学金。即使迟了,也会补发给你,届时请你查收。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是学校和学生共同的责任,请你注意阅览研究生院网站关于老生注册的通知,下学期开学一定要及时注册。
你提及的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给你的感觉比较冷淡的问题,我们一定会加以改进。
谢谢你的来信,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致电:88981401进一步了解。
最后祝你学业进步,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