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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临时住宿计费问题

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校长:

您好!我是本校大四的本科生,现已取得本校推免资格,预计于今年九月入学就读硕士研究生。根据公寓服务中心发布的预通知(见附件),我们可以申请暑假临时住宿,但存在以下两点疑问:

1.《通知》中计费周期为“从学校规定的毕业生最后离校日次日开始至研究生新生报到日前2日止”,即不论实际住宿时间长度均按照此方案进行收费,请问此计费周期的制定依据何在?如果只住宿半个月则后续空闲时间仍缴纳费用是否妥当?

2.根据“一步到位”原则,如果我们已经有四人自愿组合,但其中只有两人有临时住宿需求,则其余两人为保证研究生阶段能同寝住宿也需被迫提交临时住宿申请并缴费。不仅这部分同学利益受损,也浪费本就紧张的暑期住宿床位,建议对此规定进行调整,保证开学前所有新生都具有自由组合寝室的权利。

期待您的回复!祝工作顺利!



关于考上本校研究生暑期住宿的预通知.pdf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
感谢你的来信!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新宇集团回复如下:
2017年暑期,因紫金港校区房源紧张,因此首先满足考上整个暑期需要住宿安排的考上本校研究生同学。
在安排好“一步到位”住宿后,如果房源允许,会安排的部分有临时住宿需求的同学住宿,同学可以申请短期临时住宿,临时住宿收费按照住宿标准8~10元/天,按照具体实际住宿天数收费。 
另外,暑期申请自由组合寝室住宿的同学,因为房源有限原则上要求是同期住宿,同学如果未申请“一步到位”寝室只申请暑期临时住宿,那么,在网上申请住宿的情况下,于开学前将组合申请交至相应校区宿管办,只要房源条件允许,宿管办会尽量满足同学的需求。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紫金港宿管办88206060。
祝学业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