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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杭地块房产购买资格问题

意见和建议:

金书记: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151人才房的确解决了许多青年老师的后顾之忧。但是151有诸多限制,比如有房改房、有经适房甚至批地建房等都不能购买。 近来传闻151人才房之后学校正在制定政策要把港湾家园从经适房改为房改房。然后那些港湾的教师就有资格购买余杭地块的房子了。 对此,我有几个问题不解: 一问:既然是学校分房按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有商品房、收入达标都能分? 二问:既然2015年分房时说有批地建房的不能参与,为什么2016年又能分了? 三问:既然是经济适用房,为什么2016年开始单身未满35周岁的也能分了? 四问:2006年之前,政府已明确规定不能分房改房了。为什么2006年可以分房改房? 五问:既然港湾是经济适用房,为什么现在可以转房改房? 六问:余杭限价商品房既然是学校花钱买地建造的,为什么哪些151人才房受限制的我们不能参与购买? 综合上述六个问题,我们认为政策一直在突破。因此我们将诉求简化为:只要我是浙大教师,我没有享受过浙大提供的任何购房机会,都有机会购买余杭地块的房子。 这并非是我一人关心的,还有不下40位教师都有类似疑问。他们的情况各有不同:有买了杭州经适房的、有买了外地经适房的、也有名下有房改房的。他们共同点就是都在浙大,为自己也为浙大打拼,但是他们都未享受浙大分房。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希望不要等到这些年轻教师都步入老年了,浙大才告诉我们:你们的购房申请已经批准了。

回复内容:

老师,你好!
感谢你的来信!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房地产管理处已通过邮件和电话与你进行了沟通,介绍了房改房、经济房、专用房、人才房这几种政策性住房的基本政策;重点对“1250安居工程”西湖区块人才房和余杭区块商品房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关于余杭区块商品房事项,目前尚未制定申购办法。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