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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浙大华家池3舍宿管人员侵占学生财产

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吴朝晖校长: 您好!我是浙江大学2016级博士生吴晓鑫,学号11618164。我在这里向您投诉华家池3舍宿管人员侵占我电瓶车一事。现在容我陈述此次事件。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浙大2016年毕业的硕士生,硕士毕业了继续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图1是您和我的合影)。硕士期间为了去医院学习方便,于研究生二年级购买了一辆价值2800元的电瓶车作为交通工具(图2为车架发票)。2016年9月25日我将电瓶车停到3舍的停车棚里并上锁,之后按照导师的安排继续去香港大学交流学习(交流于今年年底结束),去之前和宿管阿姨也聊了我去港大交流学习的事情,于是我就回港大继续学习。这周末(即12月3日-12月4日)回杭州省亲及带回必要学习用品,却发现电瓶车不翼而飞。经过一番调查询问,知情人告诉已经被3舍宿管人员清理了,清理走之前知情人已经提醒某宿管人员此辆电瓶车是吴晓鑫的,但还是被清理了。于是我打电话给华家池保卫处,保卫处的老师说他们不会无故拖走3舍车棚里的电瓶车,保卫处老师让我打电话给宿管办毛建国老师,说是毛老师管这件事。然后我就先打电话给陈耀英楼长,楼长的回复是已经当做僵尸车处理了,没有了。于是我去宿管办诉求,值班的宿管办主任也很好奇,她说一般不会动学生的电瓶车。于是她就给了我毛老师的电话,但毛老师的回复是你找华家池保卫处。 综合上述保卫处,值班主任,楼长和毛老师的答复,他们的回答疑点重重,又充满矛盾。 疑点一:楼长说对自行车和电瓶车进行清理,在这两个月里,我却没有在宿管办网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消息(图3宿管办近期通知)。同时我也询问了同寝室的同学,他然后也发现自行车不见了,他在网上也未看到任何通知。 疑点二:即便进行清理,那清理的也应该是僵尸车。毕业生6月底已经离校,到9月25日,清理应该完成了吧。即使是追加清理,我的电瓶车也不可能是僵尸车。我的电瓶车外观保留7成新(图4,此图为9月24日电瓶车照片),还能骑30公里,触动仍然一直报警,还加了一把100多元的锁,没道理成为僵尸车。我的电瓶车停3舍停车棚里是有68天,我没有看到学校里有哪一条规定说超过68天就是僵尸车。 疑点三:对于这批数额较大的车辆,处理之后是否已经在校方备案,得到的款项到底又去了哪里。 疑点四:保卫处和宿管办互相推诿责任,不予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从一个受害者的角度理解,断然是宿管人员利用了学校的规章,放大并且滥用了权利。那就违背了学校规章的精神,同时也触犯了国法。 写完这份投诉信,我实在诚惶诚恐。正值国家宪法日,正值习近平主席大力普及宪法知识的今天,我本着对自己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同时也为了追求事实的真相,我考虑再三还是向您投诉,盼望校长先生能主持正义。殷切期盼您的关注与回复。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您的学生:吴晓鑫 写于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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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与安全保卫处、新宇集团了解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缓解学生宿舍自行车、电瓶车停车难的问题,宿管办每年联合保卫办对学生宿舍自行车棚的报废自行车进行1-2次清理工作。对清理的报废自行车宿管办先进行整理后公告,公告结束后保卫办请收购厂家清运并进行报废处理。因搬运人工费和车辆运输成本较大,所以自行车报废处理是无偿的。
在清理之前怕误清理在校同学的车子,宿管办会在本楼宿舍的门厅出通知,告知本楼的同学近期将对废旧车进行清理,请同学认领。本次通知出了10天时间,在11月20日进行了清理。因电瓶车比较贵重,为能够确保学生的电瓶车不被误清理,保卫办会拉走后会再放置在停车场几个月的时间,如同学回来认领可直接归还学生。
接到您的来信后,宿管办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将清理的电瓶车拍照发给您确认,第二天您委托您的同学石鼎到现场确认,目前该车已被您的同学石鼎认领走。
在今后的工作中,宿管办与保卫处会更加站在学生的角度着想,把处理废旧自行车的流程再进行细化和规范。对今后处理废旧自行车的流程会增加以下流程:一是增加通知的方式(门厅、微信推送);二是延长通知时间到2周以上;三是告知同学如果到外地实习、交流或出国的同学,可以提前通知楼长,楼长做个登记,避免被误清理;四是车子被拉走的时候做好交接,当面点清数量,签字确认,楼长拍照存底备查。如对此事有疑义或以后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直接拨打宿管办联系电话:86971037。
再次感谢你的来信,祝你学业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