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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同意在职教师从事香江学者计划研究

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吴校长: 您好! 我叫黄杨强,是来自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2016年9月份毕业的一名博士研究生。 今天我想跟您沟通和反映一个情况,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与帮助。 今年3月份,我申请了中国博管办的“香江学者”计划,打算去香港从事博士后阶段的研究。4-5月份,我通过湖南大学化工学院助理教授的岗位应聘考核,来到湖南大学开始一段新的旅程,对于浙大五年辛勤的栽培,我心怀感激。 今年8月,“香江学者”计划结果出炉,我有幸进入候补名单,顺利得到入选的资格,就在我满心欢喜想要好好开展这次博士后阶段的工作,却被告知,浙江大学不允许在职人员从事“香江学者”计划,在经过和浙江大学博后办数次沟通之后,老师依旧认为我只能辞去湖南大学的工作,并将档案转至浙江大学,才能进入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开展博士后阶段的研究。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中鼓励科研人员可以进行兼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科研工作,而我这种情况刚好符合这项规定。博士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与毕业择业是学生可同时享有之权利,浙大作为母校对于其学子与校友应多一份包容与关怀,更不应以非原则性的规定让浙大学子丧失进一步深造与发展的机会。此事若以现在之方式解决,于我丧失机会即为痛心,但则更会大伤浙大学子与校友之心。因此还望吴校长能在百忙之后阅读此信,帮帮一名想要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 此致, 敬礼 附件: 1. 香江学者计划简介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_Show.aspx?InfoID=45d5e6d0-1209-4d41-a1b6-98c353e17939 2. 香江学者获选通知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_Show.aspx?InfoID=776a1051-a875-4241-adb7-51ea5b0f7341 3.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6-11/08/content_6868630.htm?node=20908
致吴校长的一封信.docx

回复内容:

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人事处答复如下:
您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通过我校申请的"香江计划"博士后项目,目前其身份已改变为湖南大学在职人员。考虑我校无法办理外单位在职人员因公出境手续,人事处博士后办已与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基金处就黄杨强入选"香江计划"博士后项目派出事项进行沟通,要求将该项目转到其在职的湖南大学,中国博士后基金会不同意该项目转单位。2016年11月15日人事处博士后办又与湖南大学人事处沟通,将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意见和浙江大学办理因公出国规定进行了解释,希望湖南大学先将黄杨强的人事关系转来我校,等其“香江学者”计划完成后再回湖南大学工作,他们的老师同意我们的建议,表示会通知您,只要您同意,会按我们的建议给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经了解,人事处于2016年11月16日已与您沟通,并告知了协商处理意见。

2016年11月21日上午,信访办与您电话联系,询问您的最终决定,您目前倾向于从湖南大学辞职,人事关系转来我校,以便完成香江学者计划研究。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