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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资格问题

意见和建议: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是浙江大学求是高等研究院的王晓雨,工号0011132,2011年入职,目前职称为讲师。研究工作内容是病毒的仿生矿化改造。入职以来我经过专心研究,在矿化病毒规避预存免疫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作为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在Advanced Materials(IF=18.96)、Biomaterials(IF=8.387)等高水平杂志发表论文6篇,累计影响因子52.8。其中发表在Advanced Materials的工作获得了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分会2016年高影响力呼吸学术论文奖。申请并授权专利一项。同时作为负责人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二个项目。 由于我的研究工作涉及到生物安全具有敏感性,长期以来是在军事医学科学院的监管和合作下开展研究,并且按照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要求不立项不外传。课题组负责人唐睿康教授及军事医学科学院均明确要求我在研究开展期间不安排出国交流及合作。研究取得了很好的进展,得到了军事医学科学院方面的高度评价。同时,我们的努力也表明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安心工作也同样能做出国际一流的成绩。 我在今年申报了副研究员职称,由于没有出国留学经历,我依据人事处网站“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调整事项”中的规定(附件1),提供了本人的情况说明、军事医学科学院出具的证明、先进研究院的相关证明。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证明中指出为确保核心研究内容和相关技术不外泄,我们不鼓励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先研院也给出了相关证明,指出我从事军事医学相关课题,并可望获得军委科技委资助。 但是目前人事处认为我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取消了我的职称申报申请,也意味着否定了我过去五年的工作业绩和对学校的贡献(起码成果比不上出国一年经历重要),对于我过去的努力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此,我和我们课题组团队都感到困惑。我们迫切希望学校领导能明确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学校规定的“特殊情况提交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标准是什么? 2.学校一直强调求是、创新,那么是应该综合考核工作业绩和对学校作出的贡献还是仅仅由于没有出国经历就否定了一个兢兢业业为学校贡献的科研工作者的辛勤努力? 3.如果我们的人才制度是将每个教师都局限在学校制度的框框中,那么今天的浙大还有什么创新和突破? 4.如果学校不去引导和鼓励浙江大学广大年青教师去拼搏、去创新、去突破,这对我们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 最后,作为一个浙大人,我衷心的希望学校能够对我们土生土长的青年教师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谢谢您的关注! 浙江大学求是高等研究院 王晓雨
王晓雨-附件.docx

回复内容:

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据了解,人事处已与您进行当面沟通,做了解释说明。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