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和建议:
校长您好!
我于2014年考入浙江大学人文学院科学技术史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目前将于2017年6月毕业。在读期间我在做本专业研究的同时,对化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专业研究之余,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内专心汲取化学系的专业课程(我本科专业也是人文社会科学类的),截止给您写信为止,我利用浙大资源和网络资源,已经基本学完化学系本科生的课程,此外我也积极与化学系的老师联系,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指导。现在我已下决心报考2017年化学系的硕士研究生,并已完成网上报名。
然而,按照教育部规定,在读研究生再次报考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需要培养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我于是向院研究生科咨询此事,研究生科张良老师在与研究生院相关老师沟通后,答复如下“必须先办理退学手续,才可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得到这一答复后,我立刻心凉了半截。我在浙大已经读了近三年研究生,且只差一篇学位论文即可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如果只能先办理退学手续才能报考浙大新的专业的研究生,风险实在太大了,毕竟浙大化学系研究生如果考不上,那么我在浙大的三年求学经历将化为泡汤,对于父母和自己都无法交代。而我对于化学的热爱又与日俱增,如果能够考上化学系的研究生,我肯定会把化学作为我一生的事业!
所以我现在心情非常矛盾。只能请求校长看在一位求知若渴的年轻人份上,能否请研究生院考虑我的特殊情况(我是应届毕业生,如能考上明年浙大化学系的研究生,我在人文学院的档案也能如期调到化学系)。浙大向来以对学生宽容和厚爱著称,且与杭州自由宽容的氛围相得益彰,今天程序上的一次简化对浙大来说微不足道,对学生而言将是一次命运和人生的转折点,他日我若在科学上有所成就,必将感激校长和浙大一辈子!
谢谢校长在百忙之中对学生的劳心。祝健康快乐,诸事顺利!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关于你反映的内容,研究生院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及浙江大学硕士生招生有关规定,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如果你无法在2017年6月30日获得浙江大学人文学院科学技术史专业的毕业及学位证书,必须以自动申请退学的方式放弃科学技术史专业学籍或者放弃本次化学专业的报考及录取工作,因为同一学生不得拥有双重学籍。
据了解,研究生院已于11月7日与你电话联系,作了详细解释说明,你也表示接受和满意。
祝你学业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