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老师,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人事处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柴老师对学校人事政策的关心,以及提出的建议。关于教师职称晋升中境外经历的要求,是学校提升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和扩大国际学术影响力的举措之一,在政策执行后,对于学校教师的整体水平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随着学校的发展,教师的组成也发生了变化,近年来学校对境外研修经历的要求也在逐步调整,目前的累计16个月就是考虑到您提到的特殊情况,对中途因特殊情况需回国而不能连续出国一年的另一种补充。
在新一轮的职称文件修订中,我们准备对于境外经历的要求做进一步的调整,院系(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体现申报者国际水平和影响力的其他指标条件(如担任国际期刊编委、重要国际会议主席、 国际主流学术团体或组织任职等),经学部、学校审核同意后,作为满足境外研究学习经历的条件。职称文件的修订版将会进行全校范围的征求意见,希望柴老师能进一步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