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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C幢(行政楼)14楼存在大面积公共区域吸烟问题 |
行政楼14楼存在部分人员在公共区域如:楼道、打水间、电梯口大面积吸烟问题,烟雾缭绕的环境造成学生和群众被动吸烟的事实,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存有现场吸烟图数张,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09年,其中指出 学校是禁止吸烟区域。
第 五 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
(二)托儿所、幼儿园;
(三)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
(四)影剧院、音乐厅、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院)、美术馆、陈列馆、展览馆、科技馆等科教、文 化、艺术场所的室内区域;
(五)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
(六)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会议室;
(八)公共汽(电)车、出租车、轨道交通、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九)公共电梯内部和地下人行通道;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
希望学校多进行监督和管理,保留向卫生部门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条例》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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