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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一点疑问

意见和建议:

因有事咨询人事处,结果得到人事处咨询学校律师后的答复,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不适用于事业单位。 想问下,该规定第二条就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为什么国务院发布的特别规定不适用于事业单位?有什么依据吗?还是学校有什么新的执行细则?还是条例中有的规定不适用于事业单位? 请相关职能部门不吝赐教。 如果学校有相关的政策,请及时给予网上公开,信息对称,我们才能很好地执行呀。

回复内容:

​9月27日上午,信访办与您作了电话沟通说明,您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