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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爱心基金申请

  • 受理机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岗位(责任人

    徐敏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15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医保计生;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办事对象携带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描述受理结果备注
1申请者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申请表

file.php?cmd=download&id=59995


原件一式一份必要参与评审需提供医院开支的发票原件
2院系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汇总表

file.php?cmd=download&id=59994

院系原件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必要


1、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

2、学院、系园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根据申请项目将申请表、医疗费结算单据复印件、清单、病例、有关特殊情况证明等必备资料报研工部。

3、研工部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其中医疗凭证委托学校医保办(纳米楼行政办事大厅115室,联系电话:88981591)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报基金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