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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的申请受理

  • 受理机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岗位(责任人

    徐敏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办事对象携带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描述受理结果备注
1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file.php?cmd=download&id=59985


原件,一式一份
必要缓交学费,直接办理报到和注册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复印件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必要
3.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必要


、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时向院系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院系对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到操作。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留存,并在开学二周内将汇总表格上交至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