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的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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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岗位(责任人
徐敏娜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研究生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出具单位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 原件,一式一份 | 必要 | 缓交学费,直接办理报到和注册 | |||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 | 复印件 | 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 必要 | ||||
3.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必要 |
一、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时向院系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院系对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到操作。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留存,并在开学二周内将汇总表格上交至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