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在校学生现实表现证明办理(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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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安全保卫处 -
岗位(责任人
马巧英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安全保卫;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到相应校区的自助打印机打印《浙江大学在校学生现实表现证明》。
我要申请
受理对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一、线上办理程序
1.登录校务服务网站(http://xwfw.zju.edu.cn/),搜索“现实表现证明”。
2.登录事项办理页面后,点击“开始办理”,填好申请人信息,等待学院与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手机上收到的取件码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各校区自助服务点的“综合自助一体机”打印“浙江大学在校学生现实表现证明”。
综合自助一体机有关信息: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门厅,24小时服务(0571-88981563);
玉泉校区:行政楼135室,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0571-87951912);
西溪校区:西三教学楼230室,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0571-88273735);
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05室,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7:30(0571-86971103);
舟山校区:龙泉楼北楼1楼,24小时服务(0580-2092889);
海宁校区:校园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二、线下办理程序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实表现证明(由院级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本科生需由学工部、研究生需由研工部在此证明上写明有无违纪行为)(学工部审核:东1A118,87951309;研工部审核: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88208146)
备注: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近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持以上材料至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安全保卫处6号窗口办理。
线上审核通过后可在综合自助打印机上打印出如下“在校学生现实表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