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首页 搜索

学校授权范围内的工程资质申报或者延续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开发与技术转移部:张君飞、翁宇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1.工程资质申报书或者延续申请书

2.申报或延续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1.工程资质主管部门的申报或者延续通知

2.工程资质相关管理办法


技术负责人根据工程资质主管部门的申报或者延续通知准备相应材料后递交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审核同意后在相应材料(1份,留存科研院)加盖学院(系)公章和分管领导签章并报送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同意后开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审批同意后盖校章技术负责人(或者所在学院/科研院)把申报或者延续材料报送给工程资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