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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

  • 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刘鹏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3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发布)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

教育部、省教育厅申报文件通知,校级项目申报通知


 1.申报教学成果奖通知(本科生院网、zupo网)—2.组织校内申报—3.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4.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拟推荐成果—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知各成果完善材料—6.向教育部、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校级:学校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