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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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本科生院 -
岗位(责任人
刘鹏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其他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发布)
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
教育部、省教育厅申报文件通知,校级项目申报通知
1.申报教学成果奖通知(本科生院网、zupo网)—2.组织校内申报—3.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4.汇总专家评审结果,上网公示拟推荐成果—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知各成果完善材料—6.向教育部、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校级:学校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