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校设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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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过程管理中心基地办、开发与技术转移部、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
岗位(责任人
鉏萍、张君飞、陆丹旸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1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相应的变更申请报告
请填写相应的申请报告,校内研究机构相关交至科研院基地办(东三128),联合研究机构(国内合作)相关交至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东三124),联合研究机构(中外合作)相关交至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东三123),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