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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校设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过程管理中心基地办、开发与技术转移部、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
  • 岗位(责任人

    鉏萍、张君飞、陆丹旸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1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相应的变更申请报告

请填写相应的申请报告,校内研究机构相关交至科研院基地办(东三128),联合研究机构(国内合作)相关交至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东三124),联合研究机构(中外合作)相关交至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东三123),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