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部委科技项目(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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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严智宇、蒋啸、刘剑蕾、陈良、谢崇波、曹阳、张戈、王国雄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7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国家各部委科技项目(课题)申请书
财教[2011]434号、国科发计[2011]363号等
科研院相关部门在科研院网站及浙大办公网上发布项目(课题)申报通知→学院(系)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申报并将拟申报清单交科研院备案→科研院创建申报用户及课题并进行授权或教师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用户并通过科研院审核(视不同部委项目而定)→教师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并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科研院审核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教师通过系统打印正式版申请书递交学院(系)→学院(系)汇总后递交科研院盖章→科研院统一报送各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