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部委科技项目(课题)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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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严智宇、蒋啸、刘剑蕾、陈良、谢崇波、曹阳、张戈、王国雄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7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我要申请
国家各部委科技项目(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财教[2011]434号、国科发计[2011]363号等
负责人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中期检查通知,按规定要求准备项目(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及其他辅助材料→学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并递交科研院→科研院审核无误后开具用校印联系单→学院(系)科研秘书盖章后返还负责人→负责人准备中期检查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