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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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科技开发与技术转移部:张君飞、翁宇 ;海外科技合作办公室:陆丹旸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合同文本、合同另一方必要的资质和资信证明材料
《浙江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2]4号)
项目负责人起草技术合同(一式6份及以上)交所在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审核同意由分管领导签字(外币合同须签字)或者加盖其签章,
来款为人民币的技术合同,交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审核,来款为外币的技术合同,交海外科技合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技术合同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根据已盖章的技术合同内容在科研管理系统启动项目申报并递交,学院(系)审核通过后递交科研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