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事项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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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严智宇、蒋啸、刘剑蕾、陈良、谢崇波、曹阳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7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研究生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在线办理
无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金发〔2014〕1号)、《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10〕7号)、《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等
项目负责人登陆“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变更——合同变更——变更申请,提交后等待科研院和省科技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