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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办理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刘程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6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延聘通知单

  • 受理地址/时间 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 104-7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656、88981390
  • 监督电话 8898128
  • 常见问题

    1.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每年办理一次,从2019年开始,延迟退休申请将统一在上半年开展,请关注人事处网站人事动态的有关通知。

    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

    2.高层次人才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答: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的审批按照国家和学校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延迟退休事宜由人才办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1-88981390、88981345。

    3.学校自行增列的博士生导师包括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吗?

    答:不包括。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拟于次年退休的在职正高职专家

(1)《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含近三年主要业绩材料)(下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下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此表格需缩放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所在院系(单位)

原件

 

 

1份,其中《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需发送电子版至chyliu@zju.edu.cn

 

 

必要

人事处和学校审批后聘用中心将通知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领取“延聘通知单”

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配合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备齐,并由人事工作人员统一交人事处审核;本人无需到受理地点办理。

咨询电话:88981656

2

高层次人才

《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审批表》(下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所在院系(单位)

原件

1

必要

人事处和学校审批后聘用中心将通知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领取“延聘通知单”

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配合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备齐,并由人事工作人员统一交人才办审核;本人无需到受理地点办理。

咨询电话:88981390


1.《浙江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聘的规定》(浙大发人〔2003〕17号文件):

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150&object_id=3576

 

2.最近一次高级专家延聘的通知

如2018年延聘通知: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object_id=106567



 

1.由符合条件的正高级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并提交近三年的业绩材料。

2.各学院(系)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教师意见,进行民意测验基础上,经学院(系)院(系)务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并与经学院(系)审核的《浙江大学XX年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3.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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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文本示范

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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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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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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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材料文本示范

申请材料1: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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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2: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近三年主要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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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3: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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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结果示范

受理结果:延聘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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