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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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刘程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6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延聘通知单
- 受理地址/时间 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 104-7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656、88981390
- 监督电话 889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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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我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高级专家延迟退休审批每年办理一次,从2019年开始,延迟退休申请将统一在上半年开展,请关注人事处网站人事动态的有关通知。
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
2.高层次人才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答: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的审批按照国家和学校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延迟退休事宜由人才办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1-88981390、88981345。
3.学校自行增列的博士生导师包括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吗?
答:不包括。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出具 单位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拟于次年退休的在职正高职专家 | (1)《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含近三年主要业绩材料)( ;(2)《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 | 所在院系(单位) | 原件 |
1份,其中《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需发送电子版至chyliu@zju.edu.cn
| 必要 | 人事处和学校审批后聘用中心将通知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领取“延聘通知单” | 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配合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备齐,并由人事工作人员统一交人事处审核;本人无需到受理地点办理。 咨询电话:88981656 |
2 | 高层次人才 | 《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审批表》(
| 所在院系(单位) | 原件 | 1份 | 必要 | 人事处和学校审批后聘用中心将通知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领取“延聘通知单” | 以上材料由申请教师配合所在单位人事工作人员备齐,并由人事工作人员统一交人才办审核;本人无需到受理地点办理。 咨询电话:88981390 |
1.《浙江大学关于高级专家延聘的规定》(浙大发人〔2003〕17号文件):
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150&object_id=3576
2.最近一次高级专家延聘的通知
如2018年延聘通知:http://hr.zju.edu.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81&object_id=106567
1.由符合条件的正高级专家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并提交近三年的业绩材料。
2.各学院(系)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教师意见,进行民意测验基础上,经学院(系)院(系)务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后签署意见,并与经学院(系)审核的《浙江大学XX年申请延聘人员主要业绩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3.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流程图:
1、下载文本示范
下载1 | |
下载2 |
下载3 |
2、申请材料文本示范
申请材料1: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 |
申请材料2:浙江大学申请延聘人员近三年主要业绩一览表 | |
申请材料3: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延迟退休审批表 |
3、受理结果示范
受理结果:延聘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