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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校内兼聘申报

  • 受理机构

    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 岗位(责任人

    冯丽芳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7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兼聘单位提交兼聘岗位设置报告、《浙江大学教师校内兼聘申报表》1

学院(系)、单位提交报告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同意设岗后,兼聘单位开展兼聘人员遴选工作确定人选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