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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奖学金申报结果上报

  • 受理机构

    党委学生工作部
  • 岗位(责任人

    胡亦俊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2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校印使用;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1、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方打印;

2、奖学金汇总表一份。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


学工部发布奖学金名额和评选要求,院系按要求组织推荐学生,并上报申报材料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