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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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学工部资助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詹美燕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2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份;
2. 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四份;
3. 申请人填写的《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四份;
由学院本科生办公室开出的申请人的学年成绩单一份
《浙江大学永平贷学金项目管理办法》
每年3月、9月学工部网站资助版块发布《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通知》(www.xgb.zju.edu.cn)→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申请表》,并到其所属学院相关处加盖行政公章→申请者到其所属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开具学年成绩证明→申请者备齐所需材料,上交至学工部贷款服务中心→永平基金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工部贷款服务中心组织申请者进行《永平自立贷学金借款合同的签订》→永平基金会对申请者签署合同再次进行审核后放款→永平基金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学期的贷学金划到借款人指定账户,第二学期的贷学金在浙江大学开学当初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