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为唯一专利申请人申请中国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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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 -
岗位(责任人
翁宇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
专利请求书
费用减缓请求书
费用减缓证明表
专利代理委托书。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发明人填写 《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全体签字确认,同时填写①或者②(①包括专利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证明表;②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证明表),然后交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院(系)审核同意后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交科研院审核;科研院审核同意后留存《审核表》,出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审核同意后在上述①或者②材料上盖校印;发明人(或者受委托的专利代理事务所)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