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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为唯一专利申请人申请中国专利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
  • 岗位(责任人

    翁宇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

专利请求书

费用减缓请求书

费用减缓证明表

专利代理委托书。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发明人填写 《浙江大学为唯一申请人申请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审核表》并全体签字确认,同时填写①或者②(①包括专利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证明表;②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证明表),然后交所在学院(系)审核确认;学院(系)审核同意后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交科研院审核;科研院审核同意后留存《审核表》,出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审核同意后在上述①或者②材料上盖校印;发明人(或者受委托的专利代理事务所)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