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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与技术转移部
  • 岗位(责任人

    王志东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2次

 

1.联合申报协议书

2.项目申请书

3.通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项目负责人根据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和当地具有申报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联系,组建产学研联合申报体,起草联合申报协议书和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并递交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审核同意后在联合申报协议书和项目申请书等材料(1份,留存科研院)加盖学院(系)公章和分管领导签章并报送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同意后开具用校印联系单校办审核同意后在相关材料上盖章项目负责人把相关材料送给联合申报单位报送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