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单位名称标识设置于建筑内部本单位区域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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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何会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1.院级单位提交申请与标识设置方案;
2.总务处初步审核设置方案;
3.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提交文化建设委员会审批;
5.审批同意后院级单位组织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