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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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基金会项目管理部 -
岗位(责任人
刘敏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4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 -
事项主题
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申请表,管理委员会意见签写后返还给申请者本人及申请者所在学院各一份
- 受理地址/时间 紫金港校区校友活动中心209室 工作日08:30-12:00 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208600
- 监督电话 882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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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1、可申请的额度为多少?
留学项目根据学生申请及所在学校的学费情况,提供第一年的学费或学费不足部分;海外交流以不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包括项目费、国际旅费、基本生活费等)为最高额。具体金额由管理委员会审核决定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2、毕业之后还可以申请吗?
不可以。
3、如何还款?
贷款学生可以随时还款;可以一次还清,也可以分期偿还, 每期还款金额不限。但本科学生最迟应自毕业之日起10年内还清,硕士学生最迟应自毕业之日起8年内还清;中途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离开学校的, 本科或硕士贷款人员应分别自离校之日起的10年和8年内还清。具体还款流程依据永平留学贷学金执行指南。
留学项目: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5年内还款的, 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超过5年还款的, 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
海外交流项目:贷学金自发放之日起至毕业后4年内还款的, 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按年计算复利);毕业4年后还款的,按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使用费。
申请材料包括:
1、《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1》或《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2》、《浙江大学永平留学贷学金借款申请表3》一式四份。(注意:可以使用打印稿,但申请人及家长签字必须手写;手写请用黑色、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填写)。
2、 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注意: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在校成绩单一份,须有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并且要有学院、系的行政章或者党章或者本科生(研究生)办公室的章(一年级新生无成绩要求)。
4、申请留学项目的学生需提供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及所需学费的官方证明一份;申请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需提供该项目的名称、负责部门以及录取名单公布的校网网址打印稿一份。
5、最新QS或USnews有关所申请学校和专业的排名情况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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