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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类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办理

  • 受理机构

    房地产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袁爱群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将报废的家具清运拉走,办理家具资产的核销手续

  • 受理地址/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咨询电话 88981348
  • 监督电话 88981098
  • 常见问题

     1.家具固定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文件的规定,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从原来5年调整到15年。

     

        2.在家具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不能正常使用,如何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必须由单位家具资产管理员登录“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填写“浙江大学行政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表,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审批处理。

     

        3.家具虽然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确实破损不可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必须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填写“浙江大学行政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表,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审批处理。

     

        4.报废的家具是否可以随便乱扔?

       需要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安排专人专车清运至政府规定的地点。


     5.  家具虽然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家具款式已经不适合新的办公环境,是否可以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情况下不得办理报废手续。但在有校内其他单位愿意接收该批家具时,可以申请调剂给校内其他单位继续使用。对该批家具的资产帐由原单位调剂至后使用单位。


在线办理

登录“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填写“浙江大学行政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

系统地址:http://www.fdc.zju.edu.cn/x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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