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类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办理
-
受理机构
房地产管理处 -
岗位(责任人
袁爱群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将报废的家具清运拉走,办理家具资产的核销手续
- 受理地址/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 咨询电话 88981348
- 监督电话 88981098
-
常见问题
1.家具固定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文件的规定,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从原来5年调整到15年。
2.在家具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不能正常使用,如何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
必须由单位家具资产管理员登录“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填写“浙江大学行政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表,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审批处理。
3.家具虽然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确实破损不可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情况下,如何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必须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行政设备服务系统”填写“浙江大学行政设备(家具)报废申请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表,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审批处理。
4.报废的家具是否可以随便乱扔?
需要由总务处行政设备办公室安排专人专车清运至政府规定的地点。
5. 家具虽然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家具款式已经不适合新的办公环境,是否可以办理家具固定资产报废?
一般情况下不得办理报废手续。但在有校内其他单位愿意接收该批家具时,可以申请调剂给校内其他单位继续使用。对该批家具的资产帐由原单位调剂至后使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