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课堂学分绩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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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团委 -
岗位(责任人
浙江大学素质拓展中心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本科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通过
在线办理
《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用统一身份认证登陆浙江大学素质拓展网http://www.youth.zju.edu.cn/sztz/,搜索所参与的项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WORD/PDF/EXCEL/RAR等),对所参与的活动进行简述,可在“我的申请”中查看个人申请内容和审核状态,待团支部、学院、学校三级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