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随教工一同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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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安全保卫处 -
岗位(责任人
马巧英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博士后 -
事项主题
户籍事项;安全保卫;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开具同意落户意见书
- 受理地址/时间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工作日周一至周四8:30-12:00 ,13:30-17:30;周五8:30-12:00,13:30-15:30。其他校区保卫办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206065
- 监督电话 88981617
-
常见问题
1.各校区集体户口详细地址是什么?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68号(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2.在杭购房教职工如何把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
在职教职工如在杭州购房,须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到住宅所在辖区派出所。迁户材料可咨询欲落户的辖区派出所或求是派出所(87281304)。
3.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如何借用本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复印件?
教职工本人凭工作证(或校园卡)至各校区户籍点借用本人户口页或领用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户口页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如委托他人待办,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前来办理。
各校区户籍办理点:紫金港校区:88206065,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安全保卫处窗口;玉泉校区:87952295,玉泉校区7舍101室;西溪校区:88273229,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华家池校区:86971523,86971247,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17室;之江校区:86592777,之江校区二号楼北。
4.各校区户口办理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是什么?
紫金港校区:88206065,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安全保卫处窗口;
玉泉校区:87952295,玉泉校区7舍101室;
西溪校区:88273229,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
华家池校区:86971523,86971247,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17室;
之江校区:86592777,之江校区二号楼北。
5.各校区对应派出所户口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是什么?
紫金港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窗口:87281304,东四教学楼一楼;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号;
凯旋派出所:86960951,景昙路129号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号
一、到安全保卫处户籍窗口需提供材料:教工身份证、工作证(或校园卡或教职工报到通知单)。
二、到派出所需提供材料
教工本人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从国内高校毕业,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从国外高校毕业,需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证明)原件。
4.安全保卫处开具的“同意落户意见书”。
随迁家属提供材料:
1.如果仅配偶户口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簿、夫妻双方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
2.如果仅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配偶签字确认的同意子女户口随迁的意见书,配偶的身份证,子女本人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
3.如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一起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的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子女不满16周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配偶和子女的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
备注:1.杭州市区无房证明查询范围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可通过支付宝在线查询:搜索“浙里办”—搜索“住房信息查询”,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自助办理。2. 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另需提供由公证处或有相关资质公司出具的结婚证翻译件。3.子女必须为未成年子女。4. 如果申请落户的教工是本科学历,另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一、服务对象
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学科博士后
二、申请材料
(一)到安全保卫处户籍窗口需提供材料:教工身份证、工作证(或校园卡或教职工报到通知单)。
(二)到派出所需提供材料
教工本人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从国内高校毕业,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从国外高校毕业,需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户籍证明)原件。
4.安全保卫处开具的“同意落户意见书”。
随迁家属提供材料:
1.如果仅配偶户口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簿、夫妻双方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
2.如果仅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配偶签字确认的同意子女户口随迁的意见书,配偶的身份证,子女本人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
3.如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一起随迁,除上述教工本人的材料外,另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子女不满16周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配偶和子女的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
备注:1.杭州市区无房证明查询范围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可通过支付宝在线查询:搜索“浙里办”—搜索“住房信息查询”,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自助办理。2. 如果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另需提供由公证处或有相关资质公司出具的结婚证翻译件。3.子女必须为未成年子女。4. 如果申请落户的教工是本科学历,另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具体流程
1.持以上所需材料到欲落户校区户籍点开具“同意落户意见书”。紫金港校区的到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安全保卫处6号窗口办理,其他校区的到对应校区保卫办户籍办公室办理。
2.持以上所需材料及公安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紫金港校区在东四教学楼公安办事大厅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备注:如申请人不方便到安全保卫处户籍窗口现场申请开具“同意落户意见书”,欲落户于紫金港校区的教工可选择邮寄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下载并阅读落户须知;
《教职工申请落户须知》和《教职工申请紫金港校区集体户口信息表》.docx
2.如实填写落户信息;
3.将填写好的信息表扫描件发至邮箱:zjuabc@zju.edu.cn,安全保卫处紫金港户籍窗口审核后,将“同意落户意见书”邮寄给教职工。
四、落户须知
1.在符合公安部门落户政策的前提下,事业编制教职工在入职之后均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2.根据公安部门户籍有关规定,教职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教工随迁户口,如教职工本人户口先迁入,之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再投靠迁入。子女必须为未成年子女。
3.申请人户口如为杭州市区家庭户口,不能迁入学校集体户口。
4.应届毕业来校入职的教职工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随迁。
5.在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时,教工须出具本人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如配偶随迁户口,须出具夫妻双方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如未成年子女随迁户口,须出具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如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一起随迁户口,须出具全家的杭州市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无房证明查询范围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
6.后续教工如果离职或在杭购房,须把户口及时迁出。
五、联系方式
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点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88206065,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安全保卫处窗口;玉泉校区:87952295,玉泉校区7舍101室;西溪校区:88273229,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华家池校区:86971523,86971247,华家池校区老图书馆117室;之江校区:86592777,之江校区二号楼北。
各校区对应派出所户口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紫金港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窗口:87281304,东四教学楼一楼;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号;凯旋派出所:86960951,景昙路129号;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