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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领导干部申办(换发或补办)因私护照审批

  • 受理机构

    人事处
  • 岗位(责任人

    徐君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10
  • 办事对象

    中层领导干部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对外交流;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结果 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30(周五下午13:30-15:30)
  • 咨询电话 88981600,88981150
  • 监督电话 88981879,88981617
  • 常见问题

    1.我什么时候可以换发护照?怎么换发护照?

    答:申办(换发或补办)因私护照常见问题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服务指南(事项编码: 许可-00755-000),

    http://www.hzpolice.gov.cn/Html/201712/14/4e0ca603-610a-4e60-9ac6-6369df081e28.html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2.我既是中层领导干部又是涉密人员,申办(换发或补办)因私护照怎么审批?

    答: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的涉密人员申办(换发或补办)因私护照,应同时经人事处、校领导及保密办公室审批。

    3.我该到哪里复印我的护照信息页?

    答:因私护照或通行证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由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学校所属企业登记备案人员的由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相关单位集中管理;涉密人员由学校保密办公室牵头,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如需要复印护照信息页,请到您的护照保管单位复印。



在线办理

序号

材料准备

注意事项

1


本人在线填写(或由他人代为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护照信息页,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还需上传证明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2、换发护照后10 日内,应主动将所持因私护照及时交回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3、凭“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和证件统一保管凭据到党委组织部领用护照。


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盛老师,纳米楼511A,88981292


1.《浙江大学关于加强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浙大发人〔2014〕52号:

http://www.zju.edu.cn/zhfw_xzwj/2014/1210/c5072a526202/page.htm

1)登记备案人员范围: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学校所属全资与控股企业法人和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涉密人员。

2)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申办、换发、补办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时,须履行校内审批手续。

其因私护照或通行证由各相关部门管理,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由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学校所属企业登记备案人员的由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相关单位集中管理;涉密人员由学校保密办公室牵头,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集中管理。


2.人事处关于调整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事项的通知

http://hr.zju.edu.cn/cn/2014/0708/c29598a1282782/page.psp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服务指南(事项编码: 许可-00755-000)

http://www.hzpolice.gov.cn/Html/201712/14/4e0ca603-610a-4e60-9ac6-6369df081e28.html


4.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浙大党办〔2014〕19 号

http://xwxx.zju.edu.cn/download.php?id=42729





第一步:在线申请              第二步: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审核                 第三步:办事大厅人事处22号窗口办理

1、本人在线填写(或由他人代为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护照信息页,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还需上传证明材料

1、本人所在单位有关人员预审及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

2、若申请人为中层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核

3、人事处有关人员预审及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核

4、人事处分管校领导审批

1、办事大厅人事处22号窗口领取“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也可以通过快递获取。

2、凭“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及证件统一保管凭据,前往党委组织部领取因私护照。 

提醒: 组织部干部室:吴老师,纳米楼509B,88981292



1、申请材料文本示范 

申请材料1: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image.png

2、受理结果文本示范

受理结果1: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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