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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预算新增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高新、农社、基础部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2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是否通过

在线办理

对应项目任务书(需附经费预算页)

根据对应项目任务书


线上办理:进入科研服务系统,点击【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打开—项目界面右上角【操作】—【预算新增申请】—填写用款计划表后提交;

温馨提醒:预算新增主要是指同一个项目,但是经费卡号发生改变,如在原经费卡号末尾加上字母A”,代表第二次预算,主要是指国库项目经费,如分年度拨款,一般第一年只做当年拨款的用款计划,在科研服务系统启动项目时,录入的也是当年的预算。下一年度的拨款可以在科研服务系统新增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