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预算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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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高新、农社、基础部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2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校内单位,博士后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是否通过
在线办理
对应项目任务书(需附经费预算页)
根据对应项目任务书
线上办理:进入科研服务系统,点击【项目】双击项目名称打开—项目界面右上角【操作】—【预算新增申请】—填写用款计划表后提交;
温馨提醒:预算新增主要是指同一个项目,但是经费卡号发生改变,如在原经费卡号末尾加上字母“A”,代表第二次预算,主要是指国库项目经费,如分年度拨款,一般第一年只做当年拨款的用款计划,在科研服务系统启动项目时,录入的也是当年的预算。下一年度的拨款可以在科研服务系统新增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