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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

  • 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陆丹旸、谢崇波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2次

序号

办事对象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出具

单位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必要性描述

受理结果

备注

1

在职教职工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报书及附件、实施方案等辅助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

1.申请人需在申报书上签字;

2. 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其中一份申报书上签字盖章

 

必要

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审核、出具用印单。



01.《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

0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



线上和线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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