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省/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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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陆丹旸、谢崇波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2次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出具 单位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备注 |
1 | 在职教职工 |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附件、实施方案等辅助材料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 | 1.申请人需在申报书上签字; 2. 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其中一份申报书上签字盖章。
| 必要 | 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审核、出具用印单。 |
01.《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浙科发外〔2017〕187号);
0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
线上和线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