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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项目合同(任务书)签订

  • 受理机构

    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项目办、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
  • 岗位(责任人

    俞炜、苗苗、成钰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2次
  • 受理地址/时间 玉泉校区智泉大楼B208室,舟山校区智海楼225室 工作日8:30-12:00,13:00-17:00
  • 咨询电话 0571-87951085,0580-2092861
  • 监督电话 0571-87951085,0580-2092861
  • 暂无提供办事流程

国防科技项目合同(任务书)


01.《浙江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2018﹞11号

02.《浙江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浙大科﹝2014﹞3号

03.《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关联业务的通知》



1.浙江大学作为合同乙方

  项目负责人和任务下达单位拟制合同(任务书)→递交至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国防科技合同专用章)

2.浙江大学作为合同甲方(外协合同)

  根据项目合同(任务书),项目负责人拟制外协合同(如果存在关联交易,项目负责人还须主动申报关联事项作出必要承诺,并提供利益关联方的资质、能力证明等材料)→递交至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审核(论证),若涉密还需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保密资质并签署保密协议,通过后:(1)若乙方为军工单位或拥有保密资质,则使用“国防科技合同专用章”,(2)若乙方为民口单位,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开具用印单,项目负责人至紫金港校区东3B-122室使用“技术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