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项目合同(任务书)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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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项目办、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 -
岗位(责任人
俞炜、苗苗、成钰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不适用 -
去现场办理次数
2次
国防科技项目合同(任务书)
01.《浙江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2018﹞11号
02.《浙江大学科研合同管理办法》浙大科﹝2014﹞3号
03.《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关联业务的通知》
1.浙江大学作为合同乙方
项目负责人和任务下达单位拟制合同(任务书)→递交至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国防科技合同专用章)
2.浙江大学作为合同甲方(外协合同)
根据项目合同(任务书),项目负责人拟制外协合同(如果存在关联交易,项目负责人还须主动申报关联事项作出必要承诺,并提供利益关联方的资质、能力证明等材料)→递交至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审核(论证),若涉密还需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保密资质并签署保密协议,通过后:(1)若乙方为军工单位或拥有保密资质,则使用“国防科技合同专用章”,(2)若乙方为民口单位,科研院军工部/先研院舟山海洋分院开具用印单,项目负责人至紫金港校区东3B-122室使用“技术合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