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科研项目票据预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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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科学技术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许梦圆、方晨鹏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3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财务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0次 -
受理结果 科研院审核、盖章后的《浙江大学预借票据申请表》
在线办理
序号 | 办事对象 |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 出具 单位 | 材料 形式 | 材料详细 要求 | 必要性描述 | 受理结果 |
1 | 在职教职工 | 科研项目合同书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 |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的合同 | 必要 | 项目负责人持科研项目合同书及预借票据申请表至计财处开具票据 |
2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 | 1.承诺所借票据经费一个月内到位; 2.预交保证金及税费 | 必要 | |||
3 | 浙江大学预借票据申请表(也可在科研系统线上办理) | 计财处 | 带有复写功能的三联单申请表 | 申请表需经学院科研科、借票部门盖章后再至科研院办理 | 必要 |
注:预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科研院审核后至紫金港校区计财处处长签字,再至预借票据窗口办理相关流程(上述材料为线下办理所需材料,线上办理详见办理流程)。
上述材料为线下办理范本,线上办理科研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