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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单位名称标识设置于建筑外部审批办理手续办理

  • 受理机构

    总务处
  • 岗位(责任人

    徐周双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2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总务事项;后勤服务;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序号

携带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详细

要求

备注

1

院级单位名称标识设置申请表

原件



2

设置方案

原件

位置图、放置效果图、示意图、标志图等相关方案。



院级单位名称标识设置申请表.docx


《浙江大学楼宇及机构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201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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