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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生学位证明书补办

  • 受理机构

    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章瑞莲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自考毕业生
  • 事项主题

    教育教学;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继教处学历办 紫金港校区东一A408-2;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工作日 8:30-12:00, 13:30-17:30
  • 咨询电话 88981102, 88981104
  • 监督电话 88981034
  • 常见问题

    问题1:若毕业证书已经遗失且没有留存复印件,如何处理?

    答: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可以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代替。浙江省考试院出具的或人事档案部门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有效。


    问题2:是否可由他人代办?

    答:可以。在原有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基础上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须体现代办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书面申请;4.证件照2寸2张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大发继教〔2007〕2号


携带完整材料至继续教育管理处审核查验-->办事大厅党办校办1号窗口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