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劳务派遣人员新增用人计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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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继续教育管理处质量与资源办公室 -
岗位(责任人
芦庆梅 -
事项性质
审批事项 -
办件类型
承诺件 -
承诺期限
10 -
办事对象
校内单位 -
事项主题
组织人事;其他事项;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关于规范继续教育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规定》 浙大继发(2017)5号
院系提交-->继续教育管理处审批
继续教育劳务派遣员工拟录用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全日制学历及毕业院校 | 最后学历及毕业院校 | 身份证号 | 拟聘岗位 | 聘期 |
1 | ||||||||
2 | ||||||||
3 | ||||||||
填报人(签字): 院(系) 领导(签字): | ||||||||
联系方式: | ||||||||
继续教育管理处(签字)盖章: | ||||||||
注:1、用人单位做好用人规划,并根据用人计划做好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 ||||||||
2、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资料真实性做好审核,拟录用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