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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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郭亚星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1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是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在线办理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最终成果必须通过鉴定后方可验收结项。重点课题和其他课题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出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成果可免于鉴定:
1.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的,而质量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属于上述情况者,仍须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申请材料:
材料内容 | 份数 | 注意事项 | 电子版要求 |
鉴定结项审批书 | 2 | ① 项目负责人须在“声明”、“总结报告”处签字; ② 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应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签字; ③ “数据表”中预期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字数、结项种类等条目要认真核对原始数据,确保信息真实。 | Word版 |
最终成果简介 | 4 | 单独打印。简介开头处要加上项目名称;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 Word版 |
最终成果 | 8 | 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项目号等其他相关信息。若申请免于鉴定,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 Word版 |
备选评审专家名单 | 1 | 专家鉴定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课题负责人可提供10位备选的评审专家,省内不超过2个,并提供每人200字的简介和联系方式 | Word版 |
材料审验单 | 1 | 各单位科研科填写签字。对结项材料严格审验后填写打勾,并由审验人签字,把该表附在项目结项材料内。 | 无 |
注:请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人文社科版)申报结题并上传结题材料。
表格下载: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鉴定结项手续
1. 准备鉴定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结项通知和结项手续指南(社科院网站→“办事指南”→“项目结题手续”)准备结项材料。
2. 在线申请结项。
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服务系统(http://kyfw.zju.edu.cn)中点击“申请结题”并上传申报结项材料、最终成果。
3. 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结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送的结项材料交所在单位科研科审核,科研科按照《结项材料审验单》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至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