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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结题审批

  • 受理机构

    社会科学研究院
  • 岗位(责任人

    黄骏、徐蕾
  • 事项性质

    服务事项
  • 办件类型

    即办件
  • 承诺期限

    0
  • 办事对象

    在职教职工
  • 事项主题

    科学研究;
  • 最多跑一次

  • 去现场办理次数

    1次
  • 受理地址/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 咨询电话 88208796
  • 监督电话 88981089
  • 常见问题

    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

    ①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②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③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

    ④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在线办理

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

材料名称纸质材料要求电子材料要求
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WORD格式
最终成果打印稿7套(40万字左右)WORD格式
阶段性成果7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报送打印稿)/
《投标评审书》复印件6/
《计划合同书》复印件6/
成果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



鉴定和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报送下列材料至社科院——社科院审核——社科院报出。

材料名称纸质材料要求电子材料要求
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WORD格式
最终成果打印稿7套(40万字左右)WORD格式
阶段性成果7套(含原件1套,未出版的报送打印稿)/
《投标评审书》复印件6/
《计划合同书》复印件6/
成果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